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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采取五条措施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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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8 20:4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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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得到了扎实有效推进。本次林改应确权面积2046万亩。截止目前,全州共投入林改经费6406.42万元,完成改革确权409552户615069宗2005.59万亩,确权率达98%,确权到户率达96.3%。全州共排查林权纠纷11468起,已调处10894起,调处率达95%。与此同时,全州各地采取五条措施,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林业信息平台建设。屏边、石屏两县建立了林业要素市场,建水县成立了林业产权管理中心。各地通过健全完善服务网络,适时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林权变更登记等项服务,切实维护林农权益。 二是稳步推进林业市场体系建设。各地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林权交易、木材及林产品交易“两个市场”建设,逐步建立林业经营、林业服务、资源保护、资源流转“四个体系”,有效规范林权流转。建水县首次拍卖的两宗林地,一宗为荒山,面积1668亩,成交金额达15万元;另一宗为桉树林,面积486亩,成交金额高达486万元。屏边县首次进行流转的两宗林地,一宗面积597亩,林木蓄积4169立方米,成交金额达180万元;另一宗352亩,林木蓄积3954立方米,成交金额达102万元。石屏县新城乡林木交易市场建立至今,使活立木能在市场上有序流转,上市交易成功并转运外地的金竹成交量大增,保护了林农权益。 三是稳步推进林权担保抵押贷款。随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深入,不少县市开展了林权证担保抵押贷款工作,积极为造林大户和林农参与林业产业建设提供贷款,保障林业发展之需。开远市共发放4224万元荒山使用证抵押贷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四是稳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按照“以县为主、州级把关、乡村操作、双线运行、两榜公示、确保到户”的原则,实行林木采伐指标县—乡—村(经营者)三级管理体制,推行编制村级森林经营方案,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将五年采伐指标一次性明确到自然村和林木所有者手中,保障了林农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 五是稳步推进林业招商引资。各地通过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开搞活,吸引外资,把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引向林业,引向林区,引向林地,不断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屏边县共有68家外来商家与当地林权所有者和林地使用者达成了合作意向,涉及林地面积35800余亩,惠及农户3万户以上。(红河州林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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