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省林业厅 >> 综合信息 >> 最新要闻 >> 正文 |
| 云南洪涝灾害林业受损严重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1 18:20:48 |
|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云南省天气变化频繁,大雨、暴雨天气明显偏多,风雹、雷电、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大部分州市多次出现了大范围的强降水天气,新造林地、苗圃、林业基层单位房屋、桥梁、电力通讯设施、林区道路和防火公路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 据初步统计,6月上旬至7月10日,我省除普洱和迪庆2个州市外,其余14个州市由于洪涝灾害导致林业直接经济损失30777.8万元。其中:新造林地受灾901079.9亩,损失金额17539.3万元;苗圃受灾面积4793.95亩,损失金额3063.7万元;国有林业单位房屋建筑受损面积108777.1平方米,损失金额1844.1万元;林区道路、防火通道损坏2798.4公里,损失金额4325.9万元;电力、通讯、防火了望台设施损失361.4万元;禽、畜损失49.3万元;其它财产损失3523.8万元;因灾倒折林木75641棵,损失金额70.3万元。 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林业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目前,各单位已组织力量进一步排查灾情,针对灾害损失情况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工作。对受灾苗圃采取抢修电力供应、开挖排水沟、将受灾苗木抢运到安全场所,同时调查苗木损失情况,积极调运和重新培育苗木,以满足林业生产的需要;加强林区公路、电力、通讯和了望台设施的抢修工作;加强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管护所及林区毁损房屋的修复工作,保证林业生产、林区职工生活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及时组织人员疏导积水,进行新造林地补植补造工作;同时加强灾情巡查力度,力争把灾情控制在最低范围。云南省林业厅正在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汇报林业受灾情况,争取中央和省给予救灾资金支持。 (厅计财处董德昆 陈凯) |
| 文章录入:Evergreen 责任编辑:wr |
|
上一篇文章: 云南省四措施治理公路三乱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