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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果初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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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 17: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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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云南省从2004年开始启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到目前为止,已实施非天保工程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817.3万亩,国家每年安排补偿基金14087万元,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补偿工作经费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试点经费。2006年我省开始启动了114.7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试点,为全面启动地方公益林补偿做好各项准备。通过今年初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的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检查考评来看,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管护,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逐步深入人心、惠及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二是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契机,带动了有关县(区、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的提升,尤其是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和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装备得到充实;三是以国家重点公益林为核心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重点公益林管护基本达到国家要求。管护区内森林火灾明显下降,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大幅减少。四是通过采取补植、抚育等措施,提高了林分质量,增强了公益林的生态功能。五是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为完善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搞好公益林管理保护奠定了基础。 (徐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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