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林场公园

生态建设
森林公安
在线服务
厅长信箱
木材办证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省林业厅 >> 综合信息 >> 行政许可 >> 文章正文
第四十八项 向境外提供或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审核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15:36:23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第四十八项 向境外提供或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审核

 

一、实施机关

云南省林业厅。

二、承办机构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四、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用于林木改良等科学研究的单位或个人;

2、有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的《向境外提供林木种质资源申请表》或《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申请表》;

3、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

4、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提交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用途及试验方案;

5、为境外制种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提交对外制种合同;

6、引进转基因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提交转基因生物进口批准文件;向境外提供转基因林木种质资源的,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并提交国家林业局核发的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明。

五、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州、县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逐级上报云南省林业厅;

(三)云南省林业厅审核同意的行文转报国家林业局;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

七、期限

20个工作日内。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九、文本格式

向境外提供林木种质资源申请表(附表二十);

境外引林木种质资源申(附表二十一)

文章录入:wr    责任编辑:wr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题栏目

     退耕还林
     天然林保护工程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新农村建设
     机关两建
     云南林业抗击雪灾行动
     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服务承诺

       最新热门
    固顶文章 说明
    固顶文章 云南省林业厅公告(2006年第2号)
    固顶文章 白成亮
    普通文章 云南启动建设梅里雪山国家公园
    普通文章 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加强对灾
    普通文章 迎奥运 云南林业防打结合确保稳定
    普通文章 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与云南省
    普通文章 云南省林业厅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严
    普通文章 云南省林技校成为首批退役士兵教
    普通文章 云南省林业厅举办全省林业局长岗
        最新推荐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二十三、充满活力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二十二、独具魅力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二十一、迅猛发展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二十、前景灿烂的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十九、实力雄厚的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十八、实力雄厚的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十七、特色林药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十六、天然有机食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十五、五彩缤纷的
    推荐文章 [林业概况]十四、林化及生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云南省林业厅 版权所有
    建议最佳浏览:IE5.0 1024*768以上 中字体浏览本站内容
    Copyright(C) 2007-2008 http://www.ynly.gov.cn/ All Rights
    通联: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120号 邮编:650021 电话:512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