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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退耕还林取得六条宝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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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2: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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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8年退耕还林的实践,取得不少宝贵经验。最重要的有六条:一是加强领导,为退耕还林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地、县、乡各级政府分别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为退耕还林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宣传,为顺利实施退耕还林奠定了重要基础。工程实施以来,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加大宣传的同时,通过制作宣传标志碑牌,印发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制品,提高了广大农户对实施退耕还林重大意义的认识,加深了对退耕还林政策的理解,使退耕还林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三是政策落实,为稳步推进退耕还林提供了可靠保障。在贯彻落实国家退耕还林各项政策措施过程中,省级各有关部门结合省情,从退耕还林的直补政策落实、工程技术规范、退耕造林树种等方面,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办法和规程,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指导,增强了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四是抓好质量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效措施。工程实施中,通过实行省州县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和调控通报制度,执行《云南省退耕还林考核奖惩办法》,将工程质量纳入目标责任状考核,加强造林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有效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五是发展后续产业,为退耕农户解决了根本生计。为使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各地在工程实施中,合理选择造林树种及模式,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利用价值,促进了工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六是创新机制,为退耕还林注入了新的活力。各地在工程实施中,积极鼓励公司、企业、集体、个体、大户等社会各方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推行公司和大户租赁、承包荒山造林,为退耕还林注入了新的活力,加快了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步伐。(刘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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