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省林业厅 >> 旧版内容 >> 正文 |
| 省林改督导组对弥渡县下一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要求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2:12:51 |
|
近日,省林改督查组在大理州林业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弥渡县督查林改工作,在听取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全面汇报后,督查组深入到牛街彝族乡大桥村委会,详细了解乡、村两级干部对林改的总体看法和意见。通过检查,省林改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弥渡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认为弥渡林改主体改革开展1年半的时间里,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主体改革工作已走到全州甚至全省前列,呈现了许多亮点,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特别是林权纠纷成功调处率和调处面积实现两个100%,林权证发放完毕,在全省率先开展林改执法监察,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撰写林改理论文章90多篇等等在全省都是第一家,超过了全省9个省级试点县,成效是显著的,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育林和用林的积极性。督查组要求弥渡县紧紧抓住被列为大理州林改配套改革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林改临沧现场汇报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主体改革中的好的经验和典型,对主体改革存在的问题采用“回头看”的方式进行整改。同时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胆探索,先行试点,尽快启动配套改革,为全州甚至全省的林改配套改革提供借鉴,真正实现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产业迅速发展,林农增收致富,农村集体经济得以壮大的目标。(刘健伟)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腾冲县提升了规范检疫执法的新力度 下一篇文章: 南华县举行野生菌“菌王”评选大赛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