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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提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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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2: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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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就如何贯彻国务院退耕还林政策精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会上,孔垂柱副省长还代表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目标管理责任状》。孔垂柱副省长指出,对退耕还林工作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省人民政府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的原则,州市县乡要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认真编制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和巩固成果专项规划,落实配套措施;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退耕还林地区具备条件的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0.5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实现户均建一口沼气池,没有条件建沼气池的要确保退耕户每户改一口节柴灶。有条件的还可建太阳能和小水电。对农村能源问题突出的退耕户,要优先安排建设补助;加大对退耕农户后续产业的扶持,要与全省特色林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林业、农业、畜牧业,发展林竹、林药、观光旅游等产业,努力实现退耕户人均建设1~2亩特色经济林的目标;加强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优化配置模式,力争在2年内完成补植补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检查验收,从今年12月至明年3月,全省要组织开展一次阶段性验收。按照县级全面逐户逐块检查验收,州市组织抽查、省级进行核查,以确保惠农政策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宣传中心 李国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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