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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措施推动退耕还林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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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上,副省长孔垂柱强调:退耕还林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把这一项萌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退耕还林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应安排工作经费,保证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和巩固成果的目标任务逐县、逐乡、逐村、逐户落实到位。二是各级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退耕还林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存在的问题。三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成果巩固工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巩固成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落实前期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安排落实工作经费;林业部门主管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西开办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四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退耕还林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配置办公设备,保障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科学编制规划,推进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是安排年度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前提和依据。专项规划主要包括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等规划,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整个规划要紧紧围绕促进退耕农户增收这个关键,既立足林业又不纯粹局限林业,要林业、种植业、畜牧业、劳务产业等统筹兼顾,哪样增收效果明显就优先编好哪样规划,从而真正将促进退耕农户增收的目标落在实处。具体分工,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协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农业部门牵头编制基本口粮田建设专项规划,移民部门牵头编制生态移民专项规划,林业部门牵头编制后续产业发展、农村能源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要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综合考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各地在上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时,要一并上报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各级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同时,要进一步摸清现有耕地面积及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面积,特别是25度以上陡坡耕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农户的口粮田面积和可退耕面积,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有量的关系,在总结经验,统筹考虑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农民口粮保障、生态建设需求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退耕还林给予倾斜安排。
(三)巩固建设成果,发展后续产业。退耕农户的增收致富,归根结底要依靠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来支撑。各地要紧紧抓住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农户生计、致富和发展问题,充分发挥当地特色和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工程区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培植产业,确保农民增收。各地在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因地制宜,找准后续产业发展的切入点,大力发展和培植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以“增收富民”、“兴林富民”为目标,引导和带动退耕农户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拓宽增收渠道,促进种植、养殖、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推进后续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产业带动基地、基地连接农户的良好运作机制,实现巩固成果与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要加强补植补造,优化配置模式。目前退耕还林营造的树木多数还处于幼林和未成林阶段,由于受高温、干旱、水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每年补植补造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认真调查分析,掌握需要补植补造的面积。对树种选择不当、配置不合理等功能低下的退耕还林地块,要采取调控手段,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并结合补植补造,指导农户及时调整或配置经济价值高的树种,保障农户增收目标的实现。三是要科学培育经营,增加农户收入。要科学指导农户集约经营,加强水肥管理及抚育,并通过林灌、林草、林药间作,矮杆农作物套种等方式促进对退耕地的抚育管护,提高退耕还林地的林分质量和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户增收。对造林密度大、需要抚育间伐的林分,要按照抚育间伐的有关规定指导农户及时开展抚育间伐。四是要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效。通过检查验收、兑现政策和确权发证等工作,落实退耕农户的责任和权益,充分利用政策兑现机制,把政策兑现与管护责任的落实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退耕农户加强管护,确保造林质量。通过提高林分质量,缩短轮伐期,促进林木早日成材,最大限度地增加林农收入。
(四)抓好检查验收,及时兑现补助。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在原有政策补助期满后、延长补助期政策兑现前,要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阶段验收,作为兑现延长补助期政策的依据和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巩固成果的基础。为确保补助政策的落实,从今年12月开始到明年3月,全省要按照县级全面逐户逐块检查验收、州市组织抽查、省级进行核查的原则,组织开展一次阶段性验收,全面、完整、翔实地将工程实施以来的退耕还林面积核实到村,核算到户,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制定补助方案,并按照检查验收、乡村公示、政策兑现的程序,及时足额兑现补助。各地要提前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以后每年各地都要开展一次检查验收工作,以确保惠农政策及时足额补助到位。省退耕办要制定省级检查实施方案,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
(五)严格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参与程度高、操作难度大,各地在实施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对任务安排、政策兑现、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要增加透明度,该集体讨论的一定要集体讨论,该张榜公示的一定要张榜公示。要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切实防范截留、挪用、冒领和贪污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对于不认真执行中央政策的,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推进。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好退耕还林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全面、准确、深入地将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内容、配套措施,以及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的期限、方式、标准和退耕农户的责任等,宣传到基层、贯彻到农户。同时,还要广泛宣传退耕还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在加快我省生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重大意义的认识。通过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关心退耕还林、支持退耕还林,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刘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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