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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渡县对林改主体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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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2: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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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委、县政府近日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林改主体改革验收工作。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弥渡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验收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组,由县人大两位副主任和县政协一位副主席分别任组长,从县林业局、民政局、司法局、档案局、法院等部门抽调了18位同志,从7月16号开始,利用10天的时间,对全县8个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要求,验收工作重点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认真细致检查,确保全县基本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工作;二是严格遵循乡镇自检自查、县级抽查、州里验收的程序。县对乡镇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委会、2个村民小组和5户农户以及两块宗地;三是牢牢把握林改政策落实到位情况、改革依法依规情况、确权登记情况和林改资料归档情况四个重点,逐项认真检查,确保改革不走样;四是全面运用听、查、看、访、评、问等多种方法,深入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林改作出客观公正全面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及时向受检乡镇反馈;五是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要求各乡镇尽快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县里跟踪复查。(刘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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