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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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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2: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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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张锦彬 投稿人信箱:zhangjinb2000@yahoo.com.cn
沧源县确定四个乡镇为第二批林改单位
近日,沧源县确定了岩帅镇、勐省镇、糯良乡、单甲乡为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单位。
(677400沧源县广播电视局 张锦彬 )
沧源佤族自治县
加强对第二批林改工作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林权制度改革,保证林权制度改革这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能如期、高质量的完成,沧源县对90名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为第二批林改工作作好技术准备。培训主要由市、县能力强、业务精的技术业务人员进行授课,从9月9日开始至9月18共10天,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技术操作规范和有关表格填写、林改确权发证操作方法、林权勘查工作方法、地形图和用途、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操作方法、GPS操作方法、二类资源调查方法。在培训结束后,9月18日,沧源县还对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实作考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了检验。
(677400沧源县广播电视局 张锦彬)
沧源县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沧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于5月31日启动,历时三个多月。在开展林改试点工作中,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规范运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机构建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明晰了集体林产权。此次林改试点工作共落实自留山25691.41亩,家庭承包山(责任山)146981.59亩,落实组宗地974宗,户宗地10706宗,涉及林改面积189960.15亩,实现均山到户面积172673亩,均山到户率达90.89%。通过林改,各村、组的集体林地大部分都实现了均山到户,集体林产权得到落实,初步解决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问题,基本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二是群众护林营林意识增强。在林改试点期间,驻村工作队以“一体两会”试点工作为载体,帮助芒卡镇各村建立“三防”协会(防火、防病虫害、防盗伐)9个,核桃产业协会5个,竹子产业协会2个,为5个橡胶产业协会制定完善协会章程,帮助9个村委会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村规民约,并积极引导群众结合实际发展林产业,群众对“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认识不断提高,“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把山当田一样的耕,把树当菜一样来种”已逐步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为,群众的护林爱林营林意识普遍增强。
三是干部队伍得到锻炼。林改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向人民群众宣传好政策自己首先必须学好政策,要按规程操作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在政策与业务的学习中,使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得以提高。林改工作无论是野外踏山认界,还是早晚入户宣传,都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使干部的工作作风得以转变。在具体操作中,从会议通知到会议纪录、从纠纷调处方案到纠纷调处协议、从重大问题的决策到痕迹材料的生成等都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运作,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以增强。我们的干部也在实践中增进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践行“三个代表”的意识得以提高。
四是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宣传动员、调处山林纠纷等工作中,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与群众拉家常、讲政策,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从召开会议到入户座谈,从政策宣传到宗地划分,工作队员与群众一起上山分山分林,几乎天天与群众同吃、同住在一起,群众更加认识到了我们的干部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有的群众将蔬菜、瓜果送到工作队驻地进行慰问,工作队撤出时出现了工作队与村组干部群众依依不舍、泪流满面的动人场面。通过测评,群众对林改的满意率为99.9%,对工作队员的满意率为99.8%。
五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效推进。此次林改宣传中,内容涉及《森林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动员工作也是一次在农村很好的法制宣传,在操作过程中,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深切感到我国是一个民主的法制国家。在纠纷调处和配套政策的制定中,让群众感受到无论是任何组织还是干部群众都必须在国家的法律范围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所以,林改的过程也是对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林改工作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六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得到夯实。“三提五统”取消后,芒卡镇各村集体平均每年只有8千元左右的收入,林改后,各村每年的集体收入平均可达3.7万元,随着产业的发展,收入还会不断增加。林改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还确保了村、组集体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使村、组可做一家一户想办但办不了的事情。
(677400沧源县广播电视局 张锦彬)
夯实基础 确保实施
沧源县组织第二批林改技术人员实地实习和考试
为进一步提高第二批林改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第二批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9月18日上午,县林改办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外业实习和考试。
上午,90多名技术人员来到勐懂镇永和村忙勐村民小组开始实习和考试。实习和考试要求在所指定的范围内划出三个组宗地,第一块组宗地{上起洼子,下起大树}由十户农户进行均山到户,其中靠近村寨的一块杉木林为退耕还林地,单独分给一户农户;第二块{上起山梁、下起公路}组宗地为分别为两户农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一块为自留山,一块为责任山;第三块(上起公路、下起村子)为集体统一经营,中间有一块农地必须扣除。在外业上要求一是用GPS辅助采点在地形图上勾绘出三块组宗地范围;二是按要求填写《组宗地核查记录表》(表4)并绘制户宗地位置示意图;三是用GPS采点划出各户宗地,填写《林地权属勘查记录表》(表5),并画出户宗地草图。
在内业上要求一是将GPS点导入电脑,用电子表格保存;二是完成宗地信息录入表(用属性表另存为),用电子表格保存。
考试还要求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中建立宗地信息图层,建立图层及属性表;利用GPS点坐标信息转到GIS生成点,标出点的编号;根据各坐标点的位置,外业勘查表的宗地草图及等高线,在图层中画出宗地图;填写图层的属性表;计算组宗地和户宗地面积;填写组宗地公示表和户宗地公示表。
考试成绩总分100分,以小组为单位打分,其中外业区划40分,填表30分,电脑录入30分。
考试表明,由于授课教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注重效果,学员主动、讲政治,培训成效明显。本次培训,将为沧源县顺利实施第二批林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677400沧源县广电局 张锦彬)
山更青、水更绿、民更富
————沧源佤族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侧记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第三次大重大改革。沧源县99%以上的国土面积是山区,农民不能充分享受到林业带来的效益,不利于农民依法护林、投资造林,也不利于生产要素和森林资源的配置优化,更不利于推动社会力量投资林业建设,来重制约了林农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因此,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为做好这次改革,通过试点积累一些经验,使全面展开林权制度改革不走弯路,沧源县选取了芒卡镇为林改工作的试点镇,于5月31日正式启动,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于8月底全面结束,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从林改中的受益较为明显,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顺利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通过改革,加快了沧源芒卡镇林业发展、振兴了林区经济、富裕了广大林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强了社会经济直过区沧源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并为下步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很多经验。
情为民所系,三级书记抓林改
沧源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县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常委、武装部政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林改办公室,下设综合业务组、纠纷调解组、宣传报道组、技术业务组、二类资源调查组、督导检查组。同时,建立县处级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联系制度,由县四班子9名领导和县直9个单位分别挂钩芒卡镇9个村,指导帮助试点村开展林改工作。组建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任队长,县属相关部门一名领导和芒卡镇一名副科级领导为副队长,相关技术人员、各乡镇村支部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老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等共500多人组成的9个林改试点工作队,分别进驻芒卡镇9个村开展林改工作。芒卡镇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综合业务组和技术业务组,行政村、各村民小组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全力参与林改工作。
通过层层建立领导工作机构,体现了“三级书记”抓林改,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层层负责、全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权为民所用,大战三个月林改硕果累累
以人为本,强势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林改工作队进村后,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村(组)干部会议、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发放和张贴汉、佤两语对照的《致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悬挂林改政策宣传牌和布标、编印林改工作《简报》、出黑板报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对不识汉字、听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组织既熟悉林改政策、又会讲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对外出务工人员寄发《致芒卡镇外出务工人员的政策告知书》,希望他们尽可能回乡参加林改。林改期间,张贴林改宣传标语1178幅,悬挂林改政策宣传牌11块,广播宣传林改工作359次,电视报道有关林改工作新闻97条,《阿佤山》报刊登林改工作新闻113条,市、县公众信息网站刊登沧源县林改信息67条,县林改办编印林改工作《简报》30期,镇林改办和各村共编印简报112期,发放林改宣传资料5438份(册),向各级媒体上报材料、信息274份,收集整理图片资料678张,召开村、组干部和群众会议987场次,参会人数达38176人次,进村入户宣传985户,参加2389人次。群众知晓率达100%, 587名在外务工人员中,有258人陆续回乡参加林改,其余外出人员则通过委托告知、委托签字等方式参与林改工作。
由于宣传工作到位,营造了林改氛围,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先后有20多个县直部门到乡(镇)、村看望、慰问林改工作队员,有的私营企业也尽其所能,给林改工作以物力、财力支持,林改工作真正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保证了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注重细节,尊重民意,筑牢群众基础。由于83年林业“三定”相关历史数据与现实情况出入较大,参考价值较低,且村与村、组与组之间极不平衡,有11个村民小组自留山未到过户、54个村民小组责任山未到过户,自留山、责任山界线普遍不清,镇、村无任何林地状况资料可供参考,为尽快摸清林情,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将林业“三定”、96年土地详查和土地二轮延包材料对比分析,走访了参加林业“三定”的有关干部群众250多人,最后采取了“剔除法”(将各村、组土地延包面积等非林地面积剔除)得到本村的基本林情。对流转林地、林农投工、投资、投粮建成的集体经济林等林地的改革中,由于面积较大,工作队员多次深入农户家中听取意见。在充分理解政策、全面分析了解各村、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村、组林地现状和群众的意愿,制定出了符合政策要求、可操作性强、群众满意的林改实施方案,为林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在林改试点工作中,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阳光作业”,始终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以两个“三分之二”为标准,做到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和确权认界、核权认界、确权发证“三公示”。在指导各村、组讨论制定林改方案时,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方案初稿形成后,及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并采取电话联系、委托告知、委托签字等方式征求外出务工人员的意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村民大会表决,由于村、组方案均经过群众讨论、充分体现了民意,各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群众表决同意率均在95%以上。在林地承包费收不收、收多少,集体经济林经营方式的选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做到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将决策权交给群众,并做到“三签”:即召开会议签到、投票表决签名、通过方案签字,确保所有涉及林改工作的相关情况都有档案、有据可查,确保整个工作的合法性。
法情并举,调解矛盾,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由于历史原因,芒卡镇林地存在户与户、组与组、村与村之间界线不清、地图不符、图文不符、图文与群众认定不符等情况,纠纷相对较多。根据纠纷调处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林权纠纷调解的成功率,顺利推进我县林改试点工作,工作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解纠纷。一是采取“查、访、看、比、议”(即:查阅历史资料、访熟悉情况的干部群众、看引发纠纷的实地情况、比较不同认定界线的现实合理性、商议纠纷调解方案)的方法,对各类林权纠纷进行深入细致地摸底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二是从小到大,从易到难。就全镇纠纷的调处,先踏村界,就全村纠纷的调处,先踏组界;就各村纠纷调处工作,先从调处难度不大的纠纷入手,再集中力量调处难度较大的纠纷。三是选好纠纷调解现场“发言人”。在组织纠纷现场调处过程中,邀请公道正派、敢说会说的老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有声望的老人到纠纷调解现场作正确的引导发言,像组织选举一样调处纠纷,引导当事人沿着有利于纠纷调解的方向发言,防止个别村民从中捣乱,干扰林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四是法规与情感并举。对借纠纷滋事的个别村民,认真向其宣讲政策法规,施以法律的威慑力,对一时想不通而钻牛角尖的群众,耐心讲解调解的理由、依据,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如芒卡镇白岩村与湖广村历史上存在着200多亩的林地纠纷,双方群众为此积怨较深,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分别深入两个村,与纠纷双方群众拉家常、耐心细致地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5次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处协议。五是层层负责,集中力量攻难点。成立县、镇、村、组纠纷调解机构,按照“四个不出”的要求,做到户与户的纠纷由村民小组和林改理事会负责组织调处,组与组的纠纷由村纠纷调解组负责组织调处,村与村的纠纷由镇纠纷调解组负责组织调处。对于情况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纠纷则由县纠纷调解组会同镇、村、组相关人员进行重点调处。通过努力, 96起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纠纷的成功调处,为林改内外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化解了纠纷双方的积怨,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利为民所谋,改革绩效明显,群众真正得实惠
此次试点工作中,沧源县芒卡镇共落实自留山25691.4万亩,家庭承包山(责任山)146981.59万亩,落实组宗地974宗,户宗地10706宗,涉及林改面积189960.15亩,实现均山到户面积172673亩,均山到户率达90.89%。通过林改,各村、组的集体林地大部分都实现了均山到户,集体林产权得到落实,初步解决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问题,基本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各村建立“三防”协会(防火、防虫、防盗伐)9个,核桃产业协会5个,竹子产业协会2个,为5个橡胶产业协会制定完善章程,帮助9个村委会完善了森林资源管理村规民约,并积极引导群众结合实际发展林产业,群众对“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认识不断提高,“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把山当田一样的耕,把树当菜一样来种”已逐步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为。在林改试点工作期间,芒卡镇共完成橡胶种植5480亩、核桃打塘1846亩、木薯种植4060亩。今年将再完成7000亩核桃和1000亩竹子的种植任务,将为今 后可观的经济效益筑下了基础。如南景村1995年将13800亩(此次核定面积为16106.7亩)的林地承包给了孟定农场,年限为70年,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合法。在林改中,我们主动四次与孟定农场协商,向他们讲清林改政策,对南景村126户农户进行走访调查,掌握群众对这一问题的想法。组织召开了由受流转方和流转林地所在村工作队队长、支部书记参加的座谈会,向他们宣传林改政策,让他们理解政策,支持林改工作。通过积极协调,一是16106.7亩的流转林地使用权实现了均山到户;二是核定增加的2306亩面积受流转愿意承担相关费用;三是受流转方同意承担此次群众三分之二通过的每亩每年4元的承包费,仅两项费用,群众将增收430多万元,既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又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落实。实现了将国家政策性让利主要兑现给农民的目标。
林改后,村集体减少了一些管护和造林开支,而且通过合理收取林地承包费,增加了村财收入,“三提五统”取消前,各村集体平均每年只有5千元左右的收入,林改后,各村每年的集体收入平均可达3.7万元,随着产业的发展,收入还会逐步增加。林改为集体收入和基层政权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林改试点,我们看到了林改带来的农村新希望,看到了今后和将来,我们的农村未来的新气象。我们的山将更青、水会更绿,我们的人民群众将更加富裕,我们的农村将更加欣欣向荣。
(作者:677400云南省沧源县广播电视局、县林改办公室 张锦彬)
沧源路政大队积极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沧源县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沧源路政大队积极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在群众当中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势宣传、使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关心集体林权制度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的需要,必须在沧源勐董镇至勐省大桥路段以及勐董镇至芒卡镇路段设立标志牌,县林改办按程序到路政大队协商后,路政大队表示支持这一项工作,并由队长亲自带队同林改办工作人员深入各路段指定了设立4个标志牌的位置,路政大队积极支持林改工作以及雷厉风行的工作风得到了大家的赞许。
(677400云南省沧原县广播电视局、县林改办 张锦彬)
我县及时启动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临沧现场汇报会精神,借汇报会东风,有力地促进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把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出实效,县委、政府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对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超前谋划,狠抓落实,及时启动。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确定了第二批林改工作在单甲、糯良、岩帅、勐省四个乡(镇)开展。二是对90名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为第二批林改工作作好技术准备。培训结束后,还对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实作考试,对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掌握情况进行了检验。三是及时组建第二批林改工作队伍,共组织县、乡(镇)、村、组(干部)工作人员1000多人。四是做好充分动员,9月19 日上午,我县在县委报告厅召开了第二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安排布署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四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林业的副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驻沧单位领导、县上抽调的各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组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向东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县林改试点工作作了总结,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代表县委、政府与并与第二批实施林权制度改革乡(镇)签订林改责任书;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魏从柱宣读了抽调工作人员名单,《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挂钩乡(镇)支持林改工作的通知》,《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各乡(镇)林改工作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董庆军对第二批林改工作作了布署安排;县委副书记、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光富主持了会议并作了工作小结。五是积极极筹措资金,做好后勤保障,目前已投入启动资金70万元。六是及时启动,9月20日,所有林改工作队员、奔赴各乡(镇)开展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县林改办)
我县林改工作与护林防火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沧源佤族自治县在做好林改工作,并取得成效的同时,注重护林防火工作,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与护林防火工作达到“两不误、两促进”。在护林防火工作方面,一是建立了县领导挂钩点、工作队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包山的责任机制,制定了《沧源县森林扑救预案》,防火期间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布署;二是严格实行乡(镇)长、村长、组长防火责任制,认真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三是认真抓紧好野火源管理,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四是积极组织清山活动,减少火灾隐患;五是加强了扑火队伍的建设,目前共建有12支队伍3652人。六是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此六项措施杜绝了森林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了森林资历源的安全。同时林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共落实自留山25691.4万亩,责任山146981.59万亩,落实组宗地宗974宗,户宗地10706宗,涉及林改面积189960.15亩,实现均山到户面积172673亩,均山到户率达90.89%。做好发展泡核桃40万亩,竹子30万亩的计划。第二批林改工作已于9月19日在单甲、糯良、勐省、岩帅展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边疆少数民族群众依靠林产业致富的意识
云南沧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乡镇为芒卡镇.此次林改共落实林地面积221941.25亩,其中纳入林改范围的林地面积为192595.15亩。落实组宗地850宗,户宗地9992宗,实现均山到户面积173575.5亩,均山到户率达90.12%。通过测评,群众对林改的满意率达99.9%。
随着林改主体工作的基本完成,通过积极引导,群众对“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认识不断提高,护林爱林意识普遍增强。“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把山当田一样的耕,把树当菜一样来种”已逐步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为。在试点芒卡镇现在群众爱林、护林、营林意识不断增强的基础上,试点镇各村、组建立新农村理事会76个,“三防”协会(防火、防虫、防盗)9个,竹子产业协会2个,核桃产业协会5个,5个橡胶产业协会制定完善协会章程,9个村委会完善林改村规民约。在林改试点工作期间,芒卡镇共完成橡胶5480亩、核桃1846亩、木薯4060亩的种植任务,超额完成了县上下达的种植任务。今年将完成7000亩核桃和1000亩竹子的种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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