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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州森林公安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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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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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德宏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林业执法主力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全力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驾护航。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德宏州局和各县市分局多次召开会议,组织民警学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通知精神,要求全体森林公安民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紧紧围绕当前林业林权制度改革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为林权制度改革保驾护航。二是组织培训学习。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积极组织民警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学习林改工作的有关知识及要求,全面提高民警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打基础。三是全面摸排矛盾纠纷。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可会引发一些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矛盾,而导致涉林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实际,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涉林纠纷矛盾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部位等。不断加强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认真分析林区治安形势,切实掌握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新规律,防止新的破坏森林资源重大问题的出现。根据排查情况,先后妥善处置了潞西江东乡河头村“2.19”哄抢林木、潞西中山乡万马河与南木河山林争执问题等“借”林改工作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结合日常工作,适时深入林区,向林区群众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另外还专门抽调少数民族民警参加林改工作组,下到少数民族村寨,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集体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全面提高林区群众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和爱林护林的意识。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加强巡山护林工作,不断加强对木材指标的发放、采伐、运输等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借“林改”工作之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季度,该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车辆2483辆次,警力6350人次。依法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499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9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起,森林行政案件477起,野生动物行政案件6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24人,其中:刑事拘留18人,行政处罚506人。依法收缴活立木蓄积3488.46立方米,木材492.35立方米,野生石斛5027公斤,香树皮1054公斤,木炭15650公斤,柴禾1500公斤,蓝红豆杉树根2根,孔雀毛6万根,蛇3194公斤,弥猴11只,果子狸1只(活体),野生猫1只,熊掌25只,孟加拉虎皮1张,银猫皮26张,动物胆汁42枚,豹牙1颗,虎骨1块,象皮1块,象牙2根,鹿角76.5公斤,蟒蛇皮118张,长臂猿头骨10具,穿山甲甲片82公斤,各种动物尸肉49.5千克,猎枪1只,猎具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3万元。(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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