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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突出四个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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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5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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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在新年度工作中,突出抓好四个重点。一是围绕一个中心,服务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全省林业的中心任务,结合各项改革措施,突出重点,坚持把广大林农的利益摆在首位,认真调研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和影响林权所有者收益等矛盾,找准林农普遍关心的科学防治和联防联治等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谁所有,谁防治”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宏观指导,既不能给广大林农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也不能使防治工作不计成本;既要为广大林农服务,为林产业发展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又要树立森防工作的良好形象,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能,切实发挥好减灾御灾的功能,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为全省林改的有益补充。二是推动一项改革,加快森防机构职能转变的步伐。在厅党组、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支持下,积极推动省站体制和机制改革。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继续努力,主动出击,尽快将“云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更名为“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以更好地适应防治内涵的扩大和延伸,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职能职责。集中精力,抓住机遇,力争实现省总站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身份转变。全面实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化的要求。三是抓好一项管理,保障森防经费的使用效益。去年通过各项渠道对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投入的经费达2798万元,创历史之最。争取投入不容易,管好用好就更难。要着手起草《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对各渠道下达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出明确界定,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由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行文联发出台。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联合省厅计财处对1999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检查,对2005年以来省级财政及林业安排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森防经费的使用效益。四是强化一项职能,突出检验检疫和行政执法监督。针对目前省内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检验检疫和执法监督环节还有疏漏的情况,着力推动各县尽快建立和规范产地检疫调查和登记制度,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协调森林公安协助开展外地尤其是省外疫区调运我省有关物品《植物检疫证书》和《检疫要求书》的查验工作,加强协调对疫区调入的木质包装材料等进行重点检疫和执法监督。(陈启航 陈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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