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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通报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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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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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清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分析形成原因及变化趋势,为科学防治提供基础数据,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石漠化监测技术标准和监测工作技术方案,我省编制了石漠化监测操作细则,开展了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涉及全省岩溶面积占全县国土总面积30%以上65个县区的756个乡镇,监测面积7912482.9平方公里,历经近半年的野外调查和4个多月的内业统计分析,形成了《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报告》。
一、我省石漠化土地特征和现状。我省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滇中以东地区(包括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等州市)、滇西南地区(包括保山、临沧等市)、滇西北地区(包括大理、丽江、迪庆等州市)。其主要特征是:分布相对比较集中连片,主要发生于坡度较大的坡面或中山、丘陵地区,程度以轻度、中度为主,通过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石漠化治理能得到较好的遏制,石漠化发生率与贫困状况密切相关。截止2005年底,65个岩溶县中,监测面积791.25万公顷,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288.14万公顷,占监测区总面积的36.4%;潜在石漠化172.57万公顷,占监测区面积的21.8%;非石漠化土地330.54万公顷,占监测区面积的41.8%。
石漠化土地面积按州市分:文山83.09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8.8%;曲靖44.46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5.5%;昭通33.84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1.5%;红河32.68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1.4%;丽江30.52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0.6%;迪庆21.31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7.5%;临沧14.78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5.1%;昆明11.82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4.1%;玉溪7.87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8%;保山5.57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9%;大理2.2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0.8%。
石漠化土地面积按程度分:轻度88.96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30.9%;中度136.40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47.3%;强度48.36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6.8%;极强度14.42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5.0%。
石漠化面积按流域分:珠江流域106.90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37.1%;长江流域103.59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36.0%;红河流域52.28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8.1%;怒江流域17.75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6.2%;澜沧江流域7.62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6%。
二、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潜在石漠化土地是一种非石漠化土地,其岩性为碳酸盐岩类,基岩裸露度(或砾石含量)在30%以上,目前虽然尚有较好的植被覆盖或已经修为梯田,但如遇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干扰,极有可能变为石漠化土地。经对65个县区监测结果显示,监测区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725730.4平方公里,占监测区岩溶土地面积的27.4%。
三、漠化防治形势分析。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生态建设工作十分重视,依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的实施,石漠化地区的植被得到有效恢复,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成效,积累了一定的治理经验。但是,当前的石漠化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一是面积大,干旱缺水,治理难度大,防治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目前石漠化仍呈扩展趋势;三是防治资金严重不足;四是区位特殊,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石漠化防治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五是危害严重,生态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自然灾害频发,土地退化,干旱严重,导致了全省每年有400多万人饮水困难,甚至有的地方丧失了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
(厅造林绿化处 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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