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省林业厅 >> 旧版内容 >> 正文 |
| 富源县加强石漠化治理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41:17 |
|
投稿人:唐炳庆 投稿人信箱:tbq1029@sohu.com 富源县加强石漠化治理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富源县岩溶地貌突出,是典型的石漠化山区。据2005年石漠化监测调查,全县岩溶区面积2049.3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63.0%,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601.02平方公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601.25平方公里,非石漠化土地面积847.04平方公里。富源县是珠江上游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县之一。据1999年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479.2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45.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647.3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817.58平方公里,强度流失面积14.35平方公里。全县岩溶区水土流失面积1244.8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4.2%,占岩溶区的面积的60.7%。全县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分布在岩溶区。
为切实控制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形成,我县不断开展了石漠化治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县石漠化治理任务还十分艰巨,石漠化治理工作还需加强。
一、富源县石漠化治理取得的成效
我县历届县委、政府都十分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加强了石漠化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的防护效益增强
以恢复森林植被为主的生物工程是治理石漠化最有效的根本措施。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县把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生物工程作为石漠化治理的主体措施来抓,加大了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力度,森林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1993年林地资源调查,全县森林面积129.11万亩,森林覆盖率26.26%,林木绿化率27.42%;2005年森林资源调查,全县森林面积216.05万亩,森林覆盖率38.41%,林木绿化率44.82%。2005年与1993年两次调查对比,森林面积增加了86.9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2.15个百分点,林木绿化率提高了17.4个百分点。通过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加强了森林资源的管护,森林的质量得到提高,森林的防护效益增强。
(二)水土流失面积下降,水土流失程度降低
我县岩溶石漠化区是全县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我县通过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岩溶石漠化区及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下降,水土流失程度降低。1992年水土流失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577.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8.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562.8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35.7%,中度流失面积805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51%,强度流失面积210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13.3%。1999年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479.2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5.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647.3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43.76%,中度流失面积817.58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55.07%,强度流失面积14.35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0.97%。1999年与1992年两次调查对比,水土流失面积下降了98.5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降低了3个百分点;强度水土流失面积下降了195.65平方公里,降低了12.33个百分点。
(三)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石漠化程度降低
我县通过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石漠化治理成效十分明显,石漠化面积减少,石漠化程度降低。1989年遥感调查,全县石漠化土地面积865.41平方公里,占全县岩溶区土地面积的42.2%,其中轻度石漠化土地面积342.4平方公里,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9.6%,中度石漠化土地面积333.09平方公里,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8.5%,强度、极强度石漠化土地面积189.92平方公里,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1.9%。2005年石漠化监测调查,全县石漠化土地面积601.02平方公里,占全县岩溶区土地面积的29.3%,其中轻度石漠化土地面积205.66平方公里,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4.2%,中度石漠化土地面积338.26平方公里,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56.3%,强度、极强度石漠化土地面积57.10平方公里,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9.5%。2005年与1989年两次调查对比,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264.39平方公里,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岩溶区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了12.9个百分点;强度、极强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132.82平方公里,减少了12.4个百分点。
我县石漠化治理成效明显,森林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森林覆盖率提高,石漠化面积和程度降低,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明显降低,农业增产增收。石漠化治理为我县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富源县石漠化治理的主要经验
我县石漠化治理尽管难度较大,但我县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立足创新,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治理成效明显,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石漠化治理政策
我县历届县委、政府都十分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加强了石漠化治理工作的领导。林业、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在石漠化治理工作中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县委、政府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方针政策,适时研究出台石漠化治理的政策,为推进石漠化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1983年,开展林业“三定”工作,大力动员全民造林,拉开了人工造林治理石漠化的序幕;1991年,县委、政府提出“三年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全县又一次掀起人工造林治理石漠化的高潮;2000年,县委、政府出台了《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四荒”出让与开发工作的意见》(县委党发〔2000〕9号文件),承包开发石漠化荒山的热潮进一步推进;2004年,县委、政府出台了《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发展的意见》(县委富发〔2004〕5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推进林业发展、加强石漠化治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狠抓工程治理,确保石漠化治理成效
工程措施是石漠化治理的核心。我县十分重视工程治理措施,加强了石漠化工程治理力度。“八五”以来,我县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珠治工程、珠防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累计治理石漠化264.39平方公里,完成基本农田9.33万亩、沟坝地4.22万亩、防护林68.86万亩、封山育林78.02万亩、经济林4万亩、种草2.16万亩、保土耕作1.56万亩,建成旱地水浇面积14.1万亩、炸石垒埂造地4.83万亩,排涝1.41万亩,除浸3.57万亩,加深耕作层6.27万亩,恢复水浇地2.14万亩。
(三)加大执法力度,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
多年来,我县认真宣传贯彻《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农业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组建和强化了林业、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专业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严格控制征占用土地和林木采伐的审批,从严查处破坏环境、毁林垦荒、乱砍滥伐、毁坏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人为造成新的石漠化。全县县乡两极配备了40人的水保执法队伍,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全县组建了正科级建制的森林公安分局,下设3个林区派出所,配备了15名森林公安干警;组建了正科级建制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配备了55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由于加大了执法力度,石漠化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四)建立科技支撑,提高石漠化治理成效
2005年,我县由林业部门与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开展石漠花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技术试验示范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探索石漠化植被恢复与治理模式,为提高我县石漠化治理提供科技支撑。目前,课题研究工作进展顺利,现已完成研究调查和研究方案编制,完成石漠化试验示范造林2100亩。
(五)开展资源监测,编制石漠化治理规划
2005年,我县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技术支撑单位,由县林业局组织技术力量,完成了全县石漠化监测,查清了全县石漠化资源,编制了《富源县石漠化监测报告》。之后,我县依据石漠化监测调查结果,由县发展与改革局牵头,林业、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参与,编制了《富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
三、加强富源县石漠化治理的必要性
加强石漠化治理,是我县新农村生态建设的需要,是富源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加强石漠化治理,是富源新农村生态建设的需要
我县石漠化区植被稀少,岩石裸露,水土流失严重,缺水、缺肥,土壤贫瘠、沙化,迫使农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地力下降,土壤污染,大量野生动物灭绝,破坏了生态平衡,自然灾害频繁,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加强石漠化治理,增加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石漠化区农村的生态状况,有利促进农村生态平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石漠化治理,是富源新农村农田建设的需要
我县石漠化耕地面积32.37万亩,占全县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5.9%,占全县耕地面积81.04万亩的39.9%。石漠化耕地岩石裸露,土壤瘠薄,难以耕种,甚至撂荒。加强石漠化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耕作层厚度和土壤肥力,提高粮食产量,增强粮食收入,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石漠化治理,是富源新农村水利建设的需要
石漠化导致的水土流失,将大量的泥沙冲入河道、水库、沟渠。我县因石漠化水土流失淤积库容,已造成1座小(一)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报废,4座小(二)型水库降级,36座小塘坝报废。岩溶石漠化区降雨时,极易形成河道洪水暴涨,造成洪涝灾害。我县石漠化区几乎年年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石漠化区水源涵养能力不足,导致井泉干枯,造成人畜饮水困难。我县目前农村还有19.41万人饮水困难急待解决。开展石漠化区水利工程治理,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是我县新农村建设最为迫切的任务。
(四)加强石漠化治理,是富源新农村农民增收致富的需要
一方面,通过石漠化生态工程、农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可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农田的耕种条件,改善了农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提高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另一方面,加强石漠化治理,充分利用丰富的石漠化土地资源,发展种植业,增加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加强富源县石漠化治理的设想
(一)加强宣传,提高石漠化治理的公众意识
石漠化治理是社会的共同事业,只有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成为石漠化治理的主体力量,石漠化治理才能取得更大实效。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群众具备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
向群众宣传石漠化的危害,宣传石漠化对新农村建设的阻碍作用;向群众宣传石漠化治理的重要意义,宣传石漠化治理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向群众宣传石漠化治理是新农村建设的紧迫任务,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石漠化治理中。
(二)加强石漠化治理的科学技术研究
在继续抓好石漠化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技术试验示范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石漠化土地改良技术试验示范、石漠化浸蚀沟治理技术试验示范、石漠化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试验示范等课题研究,为我县石漠化治理提供示范和指导。
(三)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深入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森林植被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加大石漠化区的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力度,加强石漠化区森林植被的管护,提高森林质量。努力实施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护好国家重点公益林;适时启动实施地方公益林,管护好地方公益林。
2、实施能源建设工程
加强石漠化治理,当务之急是要解决群众的生活燃料问题。只有实施好能源建设工程,降低森林消耗,石漠化区森林植被才有可能尽快恢复。加快沼气池建设和节能改灶,推广使用太阳能。
3、推广人工种草养畜技术
推广人工种草养畜技术,减轻石漠化区山林的畜牧承载量,促进石漠化区植被的尽快恢复。
4、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加强坡地改良和沃土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旱地水浇、垒埂造地、坡改梯、客土改良、水毁修复、除涝治浸工程建设。
5、大力兴建水利建设工程
一是在石漠化区大力兴建小型水土保持工程。二是加快石漠化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加快岩溶区小型病害水库、坝塘的处理,大力建造小型蓄水工程。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预防监督
林业、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推进石漠化治理。加强石漠化生态脆弱区石漠化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控制人为造成新的石漠化。
曲靖市林业局 唐炳庆 陈跃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临沧、保山两市签订治安协作和案件协查协议推进打防一体化建设 下一篇文章: 玉溪市膏桐种质资源调查培训会在元江召开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