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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半年我省林业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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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3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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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全省林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争取尽快出台《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启动并精心指导好9个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明年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二是实施好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完成新建沼气20万口,农村改灶5万户。争取多渠道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有效降低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的文明水平。三是加快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发展步伐。结合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完成核桃、板栗、竹藤等特色经济林 150万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四是继续实施好天保工程。加强工程管理,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公益林建设216.4万亩,森林管护1.8亿亩;加快后续产业的培植,促进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到期后存在问题的调研,找准调动林农积极性与林业工作的结合点,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五是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开展退耕还林农户摸底排查工作,强化退耕还林后继产业的培植,为解决好退耕还林农户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奠定基础。同时,以信息化管理为突破口,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六是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完成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营造膏桐等生物质能源林20万亩,推进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七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尽快下发执行。组织专门的起草班子,草拟《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推进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林化产业、非木质林产业、珍贵用材林产业基地建设、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木材加工业、竹藤产业、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步伐,力争实现林业总产值250亿元,促进全省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八是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好防护林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林业生态工程;完成国家下达防护林工程6.2万亩,开展石漠化治理。加快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完成义务植树8000万株。积极推进以村寨绿化和城市面山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村”建设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九是搞好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继续加强国家划定公益林的补偿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相关调研,推动地方公益林界定及其补偿工作,启动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并落实补偿资金。对已经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管严管好;对商品林则坚决大胆地放开搞活。十是组织实施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绿委、国家林业局四部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云南林业的特点,选择一批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林产业发展示范村,组织实施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加大扶持力度,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全省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十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防扑火队伍的重要作用,采取超常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火灭火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确保不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确保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十二是推进林业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做好林业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工作。积极协调做好《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天然湿地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认真抓好林业综和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云南省种子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十三是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认真贯彻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检疫执法机构,完善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特别要加强调入松科和棕榈科植物的检疫工作,严防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防治率达80%。
(武建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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