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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长,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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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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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邓普金 投稿人信箱:dpj@gmail.com 我想咨询个问题,由于不知道往哪里发,所以发厅长您的信箱了。
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有一片森林(祖辈的坟山也在这里)紧邻村子,二月份由于同村的两个10岁左右的小孩上山找马蜂失火而造成火灾,发现情况后,我父母立即组织左邻右舍的亲戚朋友灭火,由于比较及时,大火被扑灭,没有危及到附近的村民住户。但大火烧毁了600多棵松树(树的直径在2-13CM不等),一位村民受轻伤。
此事发生近一个月后,镇林业站的有关人员前来调查,并对纵火的两户责任人各罚款3000元,并责令种植600棵树。同时对扑火的村民每人奖励20元,我父母各奖励100元。但我想,这样处罚(处理)是否轻了点?因为松树是我父母每天看护管理才得以如此成长起来的,辛苦了半天被火烧了,虽然重新栽种,但都是小树苗级别的,要成长为大树又需要多少时日?需要花费多少精力来维护管理?这些代价都很大的。况且,省里多次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加强森林防火,发生这样的情况也很遗憾。此外,由于烧到的是坟山和坟山附近的树,从地方农村的风俗来看,这个是很不吉利的,所以我想咨询下,烧毁森林对户主的赔偿是怎么样的?我家可以要求得到一定赔偿吗?另外,我家族需要对方按地方农村风俗买一只羊到坟山里祭祀,这个要求合理吗?
向厅长反映了这么多,很不好意思,希望能得到您的工作人员的回复.十分感谢!
祝厅长您和您带领的团队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此致
邓普金
200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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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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