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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水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思路与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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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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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建水县林业局局长金书近年来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探索出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现将其题为“家有新能源,户有经济林,村有风景树——建水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思路与举措”文章全文转载如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的和谐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是弘扬生态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的重大历史任务面前,我们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林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认清林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作用,紧紧围绕“家有新能源、户有经济林、村有风景树”的思路,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林业发展同产业开发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县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林业后续产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老百姓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一、林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
农村生产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发展林业是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内容。表现在:一是林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是林业的主战场,农民是林业的主力军,通过发展林业,利用好林地这一非耕地资源,可以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二是发展林业有利于保障农业稳产高产。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功能,在改善农村生产环境等方面发挥着独特效能。据实地观测统计,平均每公顷防护林能保护农田约165亩,增产粮食9360公斤;三是发展林业有利于保证粮食安全。通过大力发展经济林、工业原料林、果品、菌类、山野菜等各种林果业,既减轻基本农产品的生产压力,开辟农业生产的新途径,又较好地丰富了人们的菜篮子、果盘子,满足人们对绿色保健食品的需求。发展林业是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有效途径。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日益显著。除林果品、工业原料等传统林业产业,森林旅游、森林绿色食品、花卉、药材等新兴林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已经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国家启动的珠防、退耕等林业重点工程,既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又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县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四年来,已使11255户农民直接受益,退耕还林共种植经济林甜龙竹、金竹、石榴、脐橙、核桃、花椒、枣树等1.49万亩,别种植直杆桉等经济用材林1.71万亩,仅在面甸、南庄两镇就集中连片在退耕地中种植脐橙、石榴0.64万亩,带动了两个产业的发展,至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为项目区农民带来832万的直补收入,按叶等林副产品的收入达256.5万元。脐橙、石榴等经济林进入盛果期还将带来1280万的年收益。发展林业是促进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的重要措施。乡村文明整洁,是农村社会发展向现代化迈进的一种显著标志。通过大力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新能源,配套进行改厨、改厕、改厩等工作,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对推进和促进了农业生产无害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民居住清洁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仅我县累计建成的15721口沼气池,年均减少薪柴消耗43044吨,相当于每年新造林2万亩,价值861.5万元;省电270.4万度,价值137.6万元;节约化肥314.4吨,价值212.2万元。另外,沼气、沼液、沼渣还可以综合利用,可用来种植水稻、蔬菜、果树等作物的追肥、杀虫以及养鱼。同时,树立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大力植树造林,不断增加村庄和农户院落的林草覆盖,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民的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和谐优美。
二、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
“十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业建设成效显著,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县“十五”期间人工造林为27.4万亩,完成计划造林25万亩的109.6%;沼气池11027口,完成计划9100口的121.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1‰以下、森林病虫害防治率、检疫率均达96%以上、采伐限额控制率100%。森林面积与1991年Ⅰ类调查相比增加了约15%;活立木蓄积持平,实现了生长量与消耗量平衡的目标。森林覆盖率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大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对农业发展的生态保护功能;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城镇、公路沿线面山和石漠化地区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不仅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带动农民致富增收。林业具有的多种功能和效益,决定了发展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和巨大的潜力。一是林地资源优势。我县土地总面积568.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2.8万亩,占土地面积的7.5%,而林地面积达349.7万亩,占土地面积的61.5%,是耕地的八倍多,在耕地潜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充分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林业,能拓展农村经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使林地的潜在优势变成现实生产力。二是物种资源优势。据调查,全县共有木本植物500多种、陆生野生动物90多种、野生植物药材400余种、野生食用菌类80多种,林业还有多个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许多物种都能开发出一个大产业,这些物种绝大部分分布在山区林区,为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发展培育养殖和加工业、增加农村就业和收入,提供了丰富的物种条件。三是市场需求优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社会对森林旅游和绿色林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形成了国内林产品市场较大的巨大空间,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更是开发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消费,崇尚绿色文明,满足消费需求提供了可能,也为农村发展林业生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四是产业特色优势。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中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经济林、工业原料林、种苗业等林业产业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农民关联程度高,可以吸纳巨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农民直接增收。同时,我县桉、松、杉、竹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石榴、脐橙等特色经济林的培植,将使我县逐步迈向农业强县。五是资源增量优势。随着近几年来国家加大林业的投入和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林业积累了雄厚的资源增量,全县活立木总蓄积达480万立方米,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了资源基础。
三、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思路与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决策的确定,为林业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赋予了林业更加丰富的内涵和神圣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继续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家有新能源、户有经济林、村有风景树”的思路,以改革为动力,突破体制障碍,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富裕。一要突出“家有新能源、户有经济林、村有风景树”这个林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家有新能源,就是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让85%以上的人家用上沼气或液化气、太阳能等新能源;户有经济林,就是根据村社的自然条件,结合名特优等林果和乡土品种,鼓励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经济林,平均每户种植一亩,通过经济林增收致富;村有风景树,就是在维护好村寨原有名木古树的基础上,每村新种植10棵以上风景树,让村寨掩映在绿荫之中,倡导绿色的乡村风尚。二要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在稳定和完善“两山”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加强森林、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改革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木材、林产品市场管理,做到管严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单独或合伙参与种苗培育、荒山造林、资源利用和森林保护等林业建设与开发,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林业的有效方式和运行机制,实行“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加快林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减轻林业税费负担,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让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得到释放。三要依靠科技兴林。进一步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逐步完成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校的合作,不断引进新技术和新的科研成果;加快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做好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把科研、生产、试验示范和科普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为广大农户、林户服务,提供可借鉴的营林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四要依法治林。加快以林业公安、林业综合执法队伍为主的执法体系建设,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林木种苗质量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严格林木种子的品质检验;强化资源管理,严格依法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杜绝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做好林权证的登记和核发工作,为最广大农户的利益保驾护航。五要多渠道加大林业投入。在确保国家、省级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县级足额配套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林业基金筹集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林业工程项目,依托项目加快林业发展,并鼓励、动员全社会开发荒山资源,兴办绿色产业,促进城乡资金、技术向山区流动,为建水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林业决定,认真研究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新农村建设,繁荣农村经济,美化农村环境作出更大贡献。(建水县林业局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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