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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实现阶段性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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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1: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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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天保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全体林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努力,工程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实现了国家和省提出的阶段性目标。
一、开源节流,降低了森林资源消耗。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推行节柴改灶,使用太阳能等洁净能源,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户用沼气由天保工程实施前的0.5万户增加到12万户,农户每年烧柴比工程实施前下降了25%,森林消耗量由工程实施前的200万立方米,下降到63.3万立方米。
二、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森林覆盖显著增加。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343.24万亩,工程区内2101.7万亩现有林地得到有效管护,森林的面积和林分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有林地覆盖率由1994年的33.63%增加到现在的48.28%,净增13.65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24个百分点。
三、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变砍树人为种树人和护林人。完成了4户省属重点森工企业的属地管理,3户州属林业企业的改制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1538名森工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到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岗位,实现了由砍树人向种树人和管树人的历史性转变。
四、建立警民联防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近几年,州、县、乡三级建立完善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森工企业职工签订了森林管护合同。新建了森林警察支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森林管护体系,加强了对现有林地管护,警民团结。森林警察出动警力133次7058人及时扑救林火。出动兵力9551人次,参加林政执勤189次。组织了“天保行动”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林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9.99%;森林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96.5%,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和乱捕滥猎的势头,维护了林区秩序,确保了天然林的安全。
五、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力度,加快了自然保护区建设。自1998年以来,州内的自然保护区由16个增加到21个,保护面积由178.2万公顷增加到251万公顷,动植物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六、林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新建苗圃14个,采种基地4个,采穗圃1个,母树林1个,种子基地1个,修建防火公路255.5公里、隔离带505.5公里,了望台16座,购置风力灭火机83台、短波电台35台,对讲机373台,GPS15台。
七、促进了林区经济的增长。由于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下资源数量明显增多,如松茸、牛肝菌等,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野生食用菌产量达2830吨,农民销售收入达4692万元,全州农民人均增收达15元,促进了林区农民的经济增长;另外结合公益林建设,培植壮大了以核桃为主的名特优经济林产业。
工程实施以来,大理州的生态明显改善,为国民经济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
(厅天保办向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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